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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申即享!当阳用“真金白银”惠民惠企!

雄风当阳 雄风当阳 2022-10-25


为提高惠民惠企政策落实效率

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

当阳推出

惠民惠企政策“免申即享”



当阳市惠民惠企政策“免申即享”工作方案一起来了解

总体目标

推动思想破冰,主动靠前服务,切实把“有呼必应、无事不扰”的“店小二”精神落实到日常工作中,不断优化工作流程、 压缩审核时限,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等方式,实现符合条件的群众和企业免予申报即可直接享受优惠政策,切实增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。


具体措施

(一)公开政策。全面梳理本级“免申即享”惠民惠企政策清单,凡是可以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等方式实现群众和企业免予申报的,全部纳入清单并对外公开。各部门根据受益群众类别以及企业所属行业、规模等主动精准推送,有效提高群众和企业对政策知晓度。


(二)共享信息。各主管部门加强上下级、部门间信息共享,有效运用政务数据信息,确保符合条件的群众和企业免予申报、 应享即享。


(三)优化流程。凡是纳入“免申即享”清单的惠民惠企政策,在政策有效期内,不再报批。


(四)落实资金。“免申即享”惠民惠企政策所需资金按有关政策文件明确的财政体制负担,各主管部门应商财政部门合理测算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。主管部门收集认定并向财政部门提交兑现奖励(奖补)申请文件,财政部门审核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兑现。


2021年第一批惠民惠企政策“免申即享”清单


当阳市惠民惠企政策“免申即享”清单

(2021年第一批)

隐形冠军、科技小巨人企业、“两化融合”管理体系贯标认定、单项冠军产品企业等奖励

1.对获得国家“两化融合”管理体系贯标示范、国家技术创新示范、国家品牌培育示范、质量标杆、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、国家智能制造示范、国家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称号的企业,奖励50万元。


2.对获得国家单项冠军示范称号的企业,奖励30万元;对被评为省隐形冠军示范企业、科技小巨人企业,奖励10万元。


3.对获得国家“两化融合”管理体系贯标认定、国家单项冠军培育、国家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企业,奖励20万元。

市场主体培育奖励

1.对首次“进规”的工业企业,除宜昌市级奖励的10万元之外,本级财政配套给予其一次性经济发展奖励10万元。


2.对新进的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,分别一次性奖补2万元、2万元。

外贸进出口奖励

对新增加的外贸出口企业(当年外贸出口额不低于10万美元),一次性奖补企业2万元。对年度出口额首次超过1000万美元、2000万美元、5000万美元的企业分别奖补10万元、20万元、30万元。以上年度出口额为基数,企业年度出口额超基数的,对基数部分按1美元奖补0.01元人民币的标准予以奖补,对超基数部分按1美元奖补0.03元人民币的标准予以奖补;企业年度出口额低于基数的,按年度出口额1美元奖补0.01元人民币的标准予以奖补。

创新平台奖励

对新认定的国家级、省级和宜昌市级科技创新平台,每个分别奖补100万元、20万元、10万元。每年培育本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-3个,每个奖补5万元。

星创天地认定奖励

对新认定的国家级、省级、宜昌市级星创天地,分别给予20万元、10万元、3万元奖励。

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

对首次获得认定或重新申报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。


孵化器、众创空间认定奖励


对新认定的国家级、省级科技孵化器(众创空间)分别奖补50万元、20万元。对当年新增建成投入运营的孵化器,按建设用地每平方米10元给予奖补,最高不超过10万元。


科技奖励配套补贴


对获得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,市财政分别给予50%的配套奖励。


品牌奖


对首次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企业,奖补5万元;对首次获得“两品一标”(农产品地理标志 、有机食品认证、绿色食品认证)的,每证奖补 2万元。


新型经营主体奖


对新认定为国家级、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,分别奖补50万元、5万元;对建立国家级、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、休闲农业示范点、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(示范场)的,分别奖补10万元、5万元;对认定为国家级、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的,分别奖补5万元、3万元;对新认定的省级示范家庭农场,奖补2万元。


创优奖励


对新获评国家5A、4A、3A 级且纳入规上服务业企业统计的旅游景区,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元、100万元、20万元奖励。

创优奖励

对新获评五星级、四星级、三星级且纳入规上服务业企业统计的旅游饭店,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、50万元、10万元奖励。


创优奖励


对新获评5A、4A、3A 级且纳入规上服务业企业统计的旅行社,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、10万元、5万元奖励;对国家文化和旅游部新批准在当阳设立的出境旅游组团社,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。

创优奖励

对新评定为荆楚文旅名镇、名村、名街的,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、10万元、5万元奖励。对新评定的荆楚群艺名品、荆楚乡间绿道、荆楚乡村美景、荆楚乡旅人家分别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。对新评定的荆楚乡土美食、荆楚乡亲好礼分别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。

创优奖励

对新评定为国家五星级、四星级、三星级旅游民宿的,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、5万元、3万元奖励。


融资奖励


对在沪深证券交易所或香港 H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奖补400万元,在“新三板”成功挂牌融资的最高奖补100万元。对其他经营主体在我市通过境外市场成功上市,且所募集资金 70%以上投资我市的,一次性奖补200万元。对上市公司、“新三板”挂牌企业股权再融资的,分别按募集资金规模的5‰、1%给予奖补,单个企业奖补金额上限分别为100万元、50万元。


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


对建立国家级、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,分别奖补10万元、5万元。


专利奖


1.对获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。对获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。对获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一次性奖励10万元,对获评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一次性奖励3万元。


2.对开展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》贯标工作,并通过国家级验收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补贴。


3.对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每件奖励3000元;PTC 专利授权每件奖励1万元;对获评国家专利金奖的奖励10万元,获评国家专利优秀奖的奖励5万元。对获评湖北省专利金奖的奖励2万元,对获评湖北省专利优秀奖的奖励1万元。技术改造和创新奖

主导制(修)订一项国际标准、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省地方标准的单位,对产品标准分别奖补30万元、20万元、10万元、5万元;对产品标准以外的其他技术标准按照产品标准奖补金额的50%予以奖补。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,每件奖补10万元。

市场主体培育奖

对新进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一次性奖补2万元。对年营业收入增幅达到20%以上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,一次性奖补2万元;对纳入全省服务业“五个一百工程”的重点企业,一次性奖补5万元。

品牌建设奖

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的企业奖补100万元,获得提名奖的奖补50万元。对获得“长江质量奖”的企业,奖补50万元;获得提名奖的奖补20万元。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,一次性奖补50万元。对获得湖北名牌产品的企业,奖补10万元,复评的奖补5万元。对首次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企业,奖补5万元。对首次核准注册的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每件奖补1万元;对首次核准注册的国际商标,每件商标每个国家(地区)奖补0.2万元;对首次核准注册的农产品商标每件奖补0.1万元。

社会救助与保障标准与物价挂钩机制


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(CPI)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.5%或CPI 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5.5%,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、城乡低保对象、特困人员、孤儿、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享受价格临时补贴。


流浪乞讨人员救助


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可享受生活救助、医疗救助、教育矫治、返乡救助、临时安置、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。


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降费率

继续执行社会保险费降率政策。失业保险总缴费比例降至1%(其中单位缴费比例0.7%,个人缴费比例0.3%),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1年4月30日到期后,延续实施1年至 2022年4月30日。



“免申即享”

免的是企业群众的麻烦

享的是真金白银的福利

持续优化营商环境

进一步增强企业和群众幸福感


期待您点亮小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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